国家发改委投资审批、招投标及工程咨询常见问题答复汇编

国家发改委投资审批、招投标及工程咨询常见问题答复汇编

Posted by 峰兄 on September 16, 2026

国家发改委投资审批、招投标及工程咨询常见问题答复汇编

国家发改委网站,在互动交流-留言选登页面,对于广大网友留言进行解答。本文对近五年来投资审批、招标投标、工程咨询等有关留言及解答进行整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项目立项与审批制度

1.审批项目建议书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政府投资条例》第九条规定,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2.国企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立项应当审批还是备案?

答: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规定,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的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企业使用自筹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己筹措的资金并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的项目为企业投资项目,按照规定进行核准或备案。

3.企业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到县级投资主管部门申请项目备案,对项目投资额有没有限制?

答: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无投资额限制。

4.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否自行编写?

答:政府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谁编写由项目单位决定,属于市场化行为。

5.发改委可研批复文件中未注明有效期的,存在有效期吗?是多少年?项目已实施的情况下,是不是就不存在过期之说?

答:考虑到项目建设实践的复杂性,可研批复有效期未作统一规定,建议就具体项目咨询行业管理部门或地方投资主管部门。

6.装修工程是否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答:在项目管理实践中,一般不将单独的装修活动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管理。

二、招标投标关键规则

7.评标委员会中是否必须包含招标人代表?

答:现有法律法规并未强制要求招标人代表是否进入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委派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评标,选派的招标人代表需满足《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相应要求。

8.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 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请问:必须招标的条件中,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是否包含400万元人民币?还是必须大于400万元人民币?

答:“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包括400万元人民币。

9.国家发改委发的2018年第16号令规定:4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公开招标,但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如何发包,没有规定。问:招标人是否可以直接发包,或者按财政采购的有关法律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等方式发包?

答:《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第16号令,以下简称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及《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第二条规定范围的项目,其施工、货物、服务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规模标准的,该单项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涉;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10.按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招标项目一般分为服务(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评估等)、施工和物资材料三大类,其招标限额分别为100万、400万和200万。请问:工程总承包(即EPC,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和物资材料)应属于哪一类,其限额怎么确定呢?

答:《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规定,对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以下简称“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发包人依法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全部或者部分实行总承包发包的,总承包中施工、货物、服务等各部分的估算价中,只要有一项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相应标准,即施工部分估算价达到400万元以上,或者货物部分达到200万元以上,或者服务部分达到100万元以上,则整个总承包发包应当招标。

三、工程咨询和全过程咨询

11.工程咨询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9号令)第八条有关规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规划咨询包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项目咨询包括: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等;评估咨询包括: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PPP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评估;规划和项目中期评价、后评价;项目概预决算审查及其他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所需的专业技术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

12.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件中全过程咨询服务内容包括: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专业化的咨询服务业态。问题1、请问投资咨询是否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问题2、建设单位委托全过程咨询内容,是否可以1+N,即2种以上咨询服务组合即可?

答:投资咨询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9号)第八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是指“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允许“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即两种以上咨询服务组合即可。

四、收费与价格标准

13.通信类勘察设计费现在参照哪个文件?

答: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工程勘察设计费已全面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再有政府指导价文件。

五、PPP项目特殊规定

14.地方国有企业能否作为PPP项目实施机构?

答:不宜。实施机构应代表政府和社会公共利益,地方国企在谈判签约时是否有权做出公共利益承诺存疑,故不建议。

以上全文引自微信公众号 https://mp.weixin.qq.com/s/ziTsak7ocsKhI8gUih9Efw, 在此表示感谢!